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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水月洞题名绍熙五年正月 南宋 · 张釜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一○、《桂林石刻》上、《桂胜》卷一、嘉庆《广西通志》卷二二四、嘉庆《临桂县志》卷六、《粤西金石略》卷一○
丹阳张釜绍熙甲寅正月四日,集宾僚庐陵胡槻、相台王思咏、吴门范藻、临川董居谊新安汪楚材、郡人滑懋报恩寺翛然亭,食已,泛舟龙隐,遂过訾家洲,访水月洞,登慈氏阁,从容竟日而归。
桂林山水之胜,冠绝西南。
易节此来,虽去乡益远,而公馀登览,心开目明,归思为之顿释云
汉隶字源序庆元三年十二月1197年12月1日 南宋 · 洪迈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一七、《六艺之一录》卷一二六、《小学考》卷二○ 创作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
《汉隶字源》六帙,槜李娄君彦发所辑也。
其书甚清,其抒意甚勇,其考赜甚精,其立说甚当,其沾丐后学甚笃。
凡见诸石刻,若壶鼎刀镜盆槃洗甓,著录者三百有九。
东京建武,讫鸿都建安,殆二百年。
滥觞于魏者仅卅而一,光和骨立,开元赑屃。
点画之炉锤,法度之宎奥,假借之同而异,发纵之简而古,合蔡中郎诸人笔力通神之妙,皆聚此编。
忆吾兄文惠公自壮至老,耽癖弗懈,尝区别为五种书,曰释、曰缵、曰韵、曰图、曰续。
四者备矣,唯韵书不成。
以为蠹竭目力,于摹写至难觱,旦旦而求之,字字而仿之,虽众史堵廧,孙甥鱼贯,不堪替一笔也。
功之弗就,使获睹是书,且悉循其《隶释》次第,志之所底,不谒而同,正应𢥠然起立,兴不得并时之叹。
彦发曩岁有《班马字类》,突过诸家汉史之学,予尝序之矣。
今此帙刊于高明台,方通守吾州,朱墨鲜暇。
了官事竟,辄萧然一室中。
厮舆侧睨,但见其放策欠伸,搔头揩眼,而用心独苦之状,固所不克知。
彦发溯学有原委,工词章,身端行治,名最三吴,而诸公贵人不解收拾,使周鼎斡弃,与康瓠等。
予顷备侍从,承清问于燕閒,宣昭声光宜不辞费,顾亦不能一出诸口,心焉负愧,聊复再畅叙以自释云
庆元三年十二月朔旦野处洪景卢序。
按:《汉隶字源》卷首,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皇甫君祠记咸淳十年 南宋 · 吴度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八七、万历《杭州府志》卷四八、雍正《浙江通志》卷二一八
于潜东距县十五里有山曰皇甫岩,有庙曰皇甫祠。
按县旧志,谓后汉皇甫嵩破妖贼许生,尝驻兵于此,有冶铸、郊坛,城寨尚存。
许生会稽人,许昭之后也。
熹平元年,昭聚众自称大将军,僭号立其父于越,转攻郡国。
盖民赖公平贼,于是姓其山曰皇甫岩,又为之立祠也。
安定人,有文武志介,好诗书,习弓马。
本传载其讨黄巾张角事甚详,□□及许昭,于时公以所灭黄巾封侯,威名震天下,而史官止书其大者耶!
汉自灵帝以来,盗所在蜂起,大抵皆公与朱俊共讨平之。
赞传者曰:「俊捷陈颍,亦弭于越」。
释云:「平许昭也」。
乃以为俊之功。
公为人不伐善,战功多以归诸将,岂平昭又以逊耶?
考之汉史,许生之乱则曰三年扬州刺史臧旻丹阳太守陈夤即会稽斩之,又曰孙坚同州郡讨击斩之,或者公破走昭父子于此,而等遂得以斩之,未可知也。
要之此土当以百姓亲受其赐者为信。
祠初立于顶山,崇宁甲申徙于姚家巷,庆元己未又徙于资圣院左,里者别奉祠者十有一所,水旱疾疫,有祷辄应。
岁久,人或讹「皇甫」为「黄杜」、为「黄洞」。
咸淳甲戌十月之望,邑士陈君惠道请记其事,将以显刻之。
夫吾民之乐治安而恶危乱,是民心最感也。
以公一朝却寇之功,既为之因地系姓,以示不忘,且庙而祀之,至于今千有馀年,事之兴坏废革何可胜数,独此祠不绝而益彰,何其盛也!
若公之尽忠帝室,尅平祸乱,功德被于海内,声名光于史册,则其施于一方之小者,宜有以得民如此也。
假山赞 明 · 姜希孟
 出处:私淑斋集卷之五
登山者。必欲其高大。观水者。必欲其深广。盖欲极壮观于宇内。逞吾神于物表者也。然而区域所分。足力所穷。虽欲骋章亥之健步。驰御寇之神驭。有不能充吾壮志之所极。欲其不出户庭。而领会山林江海之趣。盖亦难矣。惟绘画一事。庶几彷佛形似。而未有真形屹峙流动之意。安能因小以例大。即假以想真哉。吾友昌宁成重卿氏。于堂后隙地。累石为山。高仅一丈。置瓮其后。贮以清泉。穴瓮腹。通山腰。细流淙淙然落为乱瀑。流为平地。植诸竹花卉。葱郁成林。昕夕望之。群峰嵯峨。拱揖中岳众壑嶙峋。幽为洞府。侧峰横岭。面面异状。如三山五岳。萃为一块。水之激也。怒浪涵风。喷沫跳珠。如河激龙门。震荡山谷。及为安流。澄深渊广。如洞庭彭蠡吞吐日月。随吾所想而各露真形。真绝奇也。重卿氏曰。生好奇游壮观。尝游松都。登五冠。陟天磨。又尝东登枫岳毗卢顶上。俯瞰沧海。如视杯盂。重卿氏今把清羸。必能对此。而益酣卧游之兴矣。菁川姜景醇。一见而服其精。遂作赞曰。
拳石之多,累为恒岱。
勺水之多,潴为江海。
撑天浸地,汪洋㠑嵬。
高不可凌,深不可测。
愚公移之,竭其神力。
精卫衔石,竟谁填塞。
孰能转徙,纳我门阈。
博雅成公,默存为德。
辟开山河,巨灵为则。
缩大为小,神仙是式。
有水其洋,有山其崱。
藓纹蒸润,浮为黛色。
滩濑淙潺,扬而复抑。
烟朝月夕,气像千亿。
驰我神游,横际八极。
释云须弥,纳于芥子。
庄言泽中,山可藏只。
神变无穷,孰究其理。
思成公,实同所以。
舒缩地脉,幻成山水。
峨洋在眼,咫尺万里。
九仞一篑,竟不吾止。
不骞不崩,百寿介祉。
孙渊如观察购得研山斋旧藏熹平石经残字为题于后丁卯 清 · 翁方纲
 押先韵 出处:复初斋诗集卷六十一
我斋借题蓬莱扁,秋盦之梦三十年丁酉秋黄小松得汉石经残字,予借摹于壁,因以「小蓬莱名其閤。)
尔时追惟砚山笈,四字补自华亭(此本《般庚》篇多「凶德绥绩」四字,予属友于华亭王氏摹补。)
今君何幸购此本,砚山华亭印宛然。
义门识是越州石,石家目记陈思编。
稽山藏碑富假阅,蓬莱八石孰后先。
张龙学与王晋玉,想像一二遗星躔。
我斋摹本自此始,盍毛包周熟口涎。
孝于惟孝肆乎肆,往复商订黄与钱。
黄君有儿尚世守,钱生缩本又手镌。
会稽南昌各庠庑钱梅溪又重摹于会稽郡,予亦重摹于南昌郡。),塾童毡拓争丹铅。
毗陵使君雅好古,莘老亭子来廓填。
准以越州原石目,恰与吉日周篆(君适购得吉日癸巳旧拓本。)
堂溪日磾系左立,专家那仅中郎沿(洪释云:「《公羊》《论语》后有堂溪典马日磾姓名。」又:「《论语》碑有左立二人姓名。」今所见《论语》碑末博士臣左立」,下仅辨「郎」字。)
凤毛麟角偶一见,残圭断臼神仍全。
北海砚山旧跋语,閒轩帖考所未诠。
墨池越海涌空绿,匮纸尚结苔花圆。
何必资州魏公本,更摹永兴东观篇。
他日东州续宝刻,知有尔我同墨缘(时予与君约重勒唐本《庙堂碑》于曲阜。)
炭墼二十二韵 清 · 厉鹗
 押霰韵 出处:樊榭山房续集卷第六
人生百寒暑,奉养逐时变。
劳劳营裘葛,佐以炉与扇。
扇虚本来风,炉必炽炭便。
高门无严辰,满室麒麟炫。
销烊不足惜,下里讵能遍。
厥制惟墼良,九九徵宋谚(宋夏至后谚云九九八十一家家打炭㙠出陆泳吴下田家志)
屑之复罗之,和泉若溲面。
金椎脱其模,砥石平垽淀。
南荣曝使枯,坐待风雪战。
一枚寘深灰,杴火乃自衒。
初疑釜星陨,渐比阳乌见。
皲瘃竟日除,温黁终夜恋。
石墨俪京华,木榸笑僧院。
命名瓴未烧,许氏说非衍(说文墼瓴适也一曰未烧者)
燕髡释云坯,与此同一传僧行均龙龛手鉴云墼塼坯也)
又闻洪景伯,嗜古有馀羡。
永初作宫墼,字出武阳县宋洪适眉州武阳故城墼字云永初七年作官墼)
土炭类则齐,击土技斯擅。
烘燎等储偫,取义无可拣。
禦冬鄙事耳,琐细安贫贱。
那愁邾穿堕,漫学羊琇宴。
闭户起病馀,触物弄笔砚。
皇太子称呼疏 五代 · 李昊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九十一
按汉书。诸侯王上疏称陛下。
应劭释云。陛者升堂之陛。
王者必有执兵陈于陛阶之侧。偫臣与至尊言。
不敢指斥。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
因卑以达尊之意。若今呼殿下阁下侍者足下执事之类是也。
臣等以为凡上笺皇太子。合连殿下呼之。
若等候起居。祇合称皇太子万福。
其前导者亦祇呼皇太子来。不宜呼殿下来。
详殿下陛下之称。显是指陛殿之下他人也。
今若言殿下来。即是他人来。
请百官起居祇称皇太子万福。前导者呼皇太子来。
心竹诗四首 其一 甲寅 清 · 黎简
 押词韵第四部 出处:五百四峰堂诗钞卷二十四下
之生,贯乎桐之心,有君子投契之象焉,亦异矣。然以平等观之,桐自空也,自迸也,如水之赴渠,渠未成,水亦东西南北流耳,何异焉?为之诗歌以咏之,略其异,玩其象,意者其有祥徵欤?首为道其来由,中寓言为问答,而终以瞿昙无分别之旨,盖希风乎靖节形影问答而决于神释云
石氏植桐竹,自媚幽人庐。
桐老空其中,新竹传舍居。
异物而合体,巧入环中枢
不知造物者,何为此拘拘。
既喻楔出楔,元以虚集虚。
雍雍文凤来,宜有覆翼雏。
遂喜栖有托,不忧食无馀。
西风昨夜至,落叶空前除。
仰面不见月,月影仍扶疏。
飕飗动秋阴,益见材尔殊。
童子误听秋,谓声在棕榈。
不者纤纤叶,附此亭亭株。
开帏试问四十二章(并序 天圣二年五月1017年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三 创作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诸子勤勤习学,而于一家教观津要,若何领会?
由是敬率诸部文义四十二条,开帏试问。
幸徵文说义,一一答上,庶几开发后昆也。
天圣甲子岁五月既望延庆座主云。
一问:待粗明妙,独褒《法华》,合对四时三教,皆名为粗。
文中何故同于诸经,先待鹿苑而为粗耶?
二问:绝待释妙,绝粗开粗,亡能亡所。
究论此意,是何法门,方能绝待?
三问:金刚藏说,佛甚微智,辞异意同,空有不二,不异不尽,意明三谛皆是经体。
荆溪何故特云「空假即中,方为经体」?
四问:因果宗成,方能取体。
合先明宗,方辨于体。
约何义故前体后宗?
五问:断权疑近疑,生实信远信,为妙经用者。
且断疑生信,自是行者智能,那云是经力用耶?
六问:名等四章,重重已约。
四教五时,判后论开。
何故第五更明教相?
七问:生灭四谛,既皆属事,若唯谛事,何能入真?
八问:无生因缘十二法皆不生灭,即一一常住。
那云此教初不知常?
九问:别教四谛,依何义故得名无量?
十问:苦集灭道是迷悟因果,正是修得之法。
圆教何故名为无作?
十一问:三藏教说,实有为俗。
析灭归真,如何析之,令实有灭?
请陈行相。
十二问:界内两教,俱有三乘。
藏教何故三因大异?
通教何故三因大同?
十三问:三藏教中,自有小乘、中乘、大乘。
《法华》何故都以三藏为小乘学者?
十四问:《金錍》引大经一十,复次遮邪计空非佛性喻。
离一十空外,为指何空是佛性喻耶?
十五问:《义例》点不思议境,凡有四意,首于无情境立佛乘义。
此为是色具耶?
心具耶?
若云色具,《止观》正云「介尔有心,三千具足」。
若是心具者,何谓无情立佛乘耶?
十六问:智者自于普贤道场,见宿世事,證《法华》三昧。
何故却云南岳天台圆顿之理?
十七问:观于缘生,缘生即空。
空假不二,名为三观。
荆溪云「作此说者,尚未成通」。
离此观外,通教三观,其相如何?
十八问:圆理所具惑业之法,与性恶同耶,异耶?
若同,性中惑染体相如何?
若异,果理究显有修恶耶?
十九问:为令众生开佛知见,约心辨相,归趣如何?
二十问:《妙玄》以五重玄义,别对四悉,有何深致?
二十一问:百界千如,百如千界,互辨名数,妙旨如何?
二十二问:圆教二谛,约教行證明随情智,其相如何?
二十三问:《四念处》云,一念心中,具十界苦惑,名无作苦集。
佛界辨相修性如何?
二十四问:三教我闻并约耳根,圆教教即是闻,辨相和会,旨趣如何?
二十五问:大经八教具八别耶?
若具,何谓知常?
不具,如何论别?
二十六问:大经四教知常,故得相即。
既异《方等》,必同《法华》。
若同,《法华》开废等耶?
若异,四教云何相即?
二十七问:化仪化法,两种四教,判释佛法,罄无不尽。
云何妙乐谓之《法华》超八教外?
二十八问:昔经、今经谈圆不别,荆溪何故却云始自《华严》,终至《般若》,但次第三谛摄?
二十九问:依《法华》约修、约證明三慧,分齐如何?
三十问:学佛乘者,广寻教观,进修己行,毕竟的指何文开发信解?
请陈相状。
三十一问:《法华》本门授记数倍众经,云何但于事成远报,證入如何?
三十二问:大乘真伊喻不思议,如何却云一点在上?
三十三问:大经五事对五佛性,据文伸义,深旨如何?
三十四问:智者《心要》唯有一偈云「实心系实境」等,与《止观》同耶,异耶?
若同,非别有《心要》。
若同,名坏驴车。
三十五问:若遇他求,安心要道,指何法门?
示令易解。
三十六问:如学妙乘者,初修闻慧,要行如何?
三十七问:生佛皆具三千,同异如何?
宜究其旨。
三十八问:《金錍》云:「木石无心之语出自小宗,随缘不变之言生乎大教」。
此约何义分大小耶?
若云半满者,通无随缘不变之言,别有木石无心之称。
云真中者,别妨同前。
若云偏圆者,通、别定非小宗,其妨弥甚。
三十九问:名诠三法,教判四章。
何故《妙宗》云「五重玄义,本是经中所诠观法」?
四十问:寂光既具金宝泥沙之异,那得经云「唯佛一人居净土」耶?
四十一问:圆人初心顿以果地三德而为观体,所以如何?
四十二问:《止观》云:「以观观昏,即昏而朗。
以止止散,即散而寂」。
荆溪对释此二句云:「照此昏体,一观而三名,即昏而朗。
寂此散体,三止而一名,即散而寂」。
且一观昏耶?
三止散耶?
三观朗耶?
一止寂耶?
不然,何以对释云「即昏而朗,即散且寂」耶?
释难扶宗记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七
《金光明玄义》,早岁闻浙阳慈光恩师专守略本,非观心等义,谓后人擅添。
受其旨者,则有奉先清、灵光敏,皆广搆难词,形乎篇卷,谓观心等文文理乖舛,私欲废之。
胥山学友善信上人传二师之义,复致长笺,请余详广、略之真伪,定存废之损益,俾后人无犹豫于两楹之间也。
余报之曰:「夫评是议非,则近于诤竞,非我志也。
矧以二师学解有闻,盖吾宗之先达,焉可率尔而拒之哉」?
信复报曰:「且闻弘赞理教,宜令允惬。
法鼓竞鸣,何先何后!
夫当仁不让于师,岂况与人乎」?
坚让不免,遂抽毫释二师之难词,救一家之正义。
知我者无以贬量得失之为诮。
清师总立略本无观心,所以云:若如《净名》、《法华》等《玄》,文义该综,法相浩博,事释弥广,理解稍疏,故文文之下,须用观心以释今文,不须观心者,则有其致。
良由大师顺经文法性之圆谈,乃明十种三法,始自性德三道,终至果人三德。
一一三法,无非妙性;
一一妙性,尽是真源。
若法若心,即《金光明》不思议法性,岂有如此纯谈法性之外别更观心者?
释曰:夫观心者,正论观法,的示行门,乃立一念识心为境,以三观观之,使性德开发,惑灭果成,岂可便不论修观?
《法华玄》纵文义浩博,而纯谈法性
所明法相,一一皆至无作及不思议,复以二妙判后开之,岂非法性之圆谈,何故更立观心?
况了《法华》妙旨,须修止观成之。
十种三法之后,安得不立观心?
应知前文虽示三道本来即理,诸法当体圆融,其如三惑浩然,二死重积,若不研心作观,何由亲證如上诸法?
若刚废此文,则绝众生入理之门,趣果之路,深不可也。
据彼总立之意,全迷一家解行大旨。
以验后诸难词,不足可议。
不能默已,更复言之。
文云:心有四阴,何以弃三观一答天下等(读者应对本文,方彰其义,下去皆尔。)
彼难曰:既自难云「何以弃三观一」,及乎作观,何得展转具观?
又何以将依正二法对「光明」二字,而弃「金」字?
「责故观之为金」,斯言何在?
况本为观心,何以反观依正等者?
释曰:此之问答,乃总示观心显理之要,未论修观之相。
初问弃三观一者,欲令答出一念识心是所观境,故即符《止观》「去尺就寸」之文也。
答中二意,初文唯示识心,是显金光明之境,故云「贵故观之为金,发智照理名光,充益色等四阴为明」。
此指能充为明,非指所充,故结云「心即明也」。
据此三义,唯从心显,不关诸阴,则深允其问。
「二从知心」已下,是预论观成理显,遍融诸法之相,以释伏疑。
何者?
恐人疑云,若唯观识阴,显金光明,于一切法,安能融净?
是故释云「又知心无心为光,知想行无想行为明」等,意云若观识阴,金光明显,则一切诸法皆金、皆光、皆明。
故以王数、心色、实假、正依等诸法,从狭至广,迭显光明之德也,非初作观,便观依正等法。
此如止观阴入境,初则唯观识阴,后亦遍历一切阴入国土等,皆明三谛之相,何乖「去尺就寸」之义?
又《义例》云:「修观次第,必先内心。
内心若净,以此净心遍历诸法,任运吻合」。
而此文唯示光明,不言金者,斯由三法修性离合,隐显相映,其意难明,致使此文,人或谓谬。
此中初文,约心显金光明三法。
所显既三,验能显必三,即修性各三之义。
此文历法,唯论光明。
能知二修既是光明,验所知一性是金,岂非修二性一之义?
大乘观行知法无法之处,岂类小教但空而已。
故《十不二门》云:「色心体绝,唯一实性」。
既结云「即观心金光明」,则知修性相对,三法已足,不须致惑。
又观三道,用王数为境,似非弃三观一者,原其观心之文,具观十种三法,后之九科,皆从所显之德,其体本融。
故约一念识心为境,而修三观,显其三法。
唯此三道,是所破之障,迷惑之事,体本不融。
若只约一念识中而示三境,境既叵分,观难得就,故特兼通数为三道境也。
问:若欲分明示三道境者,何不遍取五阴为苦,三毒为烦恼,七支为业,何故但以心王慧数并诸数对三道耶?
答:今只于阴境示三道相,以此王数常现前故,惑业本故,易显理故。
而不兼色者,恐心外向故也。
问:烦恼不独慧数,业自属思,何以作此对耶?
答:慧别顺违,方生爱恚,故慧是烦恼之根。
诸数运为,乃成善恶,故诸数是业之本也。
然观心之法,但托一处成观,则诸法皆净,不专对当名相。
问:此文对三道显金光明,其义已成,何故又约头等六分及身因举足等为三道观耶?
答:凡夫三障厚重,三法难明,虽约王数观之,尚恐执情未遣。
故更托身之假实,三毒重惑,身仪动作,粗显之境,一一横竖,约性约相,而遍推之,皆令寂灭,而显金光明妙理也。
彼又难:若对三观,空不成,假不是,中又非等者。
释曰:文初问答,乃示识心是显金光明之境;
若观心、无心等文,是遍历诸法,彰观心之用,以释伏疑,俱未论其造修三观之相。
至正修十法观中引《净名》、三文,再观三道,乃是约身假实,粗显惑业推之,助成内观。
故且明空,良由此观能治行者见爱重障故也。
问:观既在空,何得具以金光明三义结之?
答:圆人用空破障,障破之处,妙理现前。
故即以境智冥合,诸数寂灭,而示金光明三法也。
约王数为三道,显金光明,乃至三识已下诸文,皆是一心三观。
文义显然,何得云三观不成耶?
观心文初结前生后文云:「如上所说,专是圣人圣宝,非己智分。
如鹦鹉学语,似客作数钱,不能开发自身宝藏。
今欲论道前凡夫地之珍宝,即闻而修,故明观心也」。
彼难此文,其词稍繁。
意云上已约六即,明十种三法,其理通凡,不专是圣法也。
又已明三德道前本有,岂可至此方论凡地珍宝?
释曰:上明十种三法,横周竖亘,乃顺经文法性无量甚深之义。
而经文自云「如来所游过,诸菩萨所行清净」,岂是凡夫境界?
只可云此理本遍该于道前,故明性中三德。
又寄六即位,论其法性甚深,实非行者修观之位。
故知此理虽遍,若论亲證,须是大圣。
故云专是圣人圣宝,非凡夫己之智分。
今明观心,乃的示无量甚深之理,在凡夫一念之中。
即用观慧观察,克取相应。
故云「今欲论道前凡夫地之珍宝,即闻而修」。
彼乃固隐「即闻而修」之语,但举「道前凡夫」之言,用成难势,深不可也。
又凡结前生后之文,皆是言其正意。
如《止观》正修文初云:『前六种依修多罗,以开妙解,今依妙解,以立妙行』。
须知五略五章,虽谈于行,意令开解;
十境十乘,纵含其解,意在成行。
何不徵彼前文谈行之说,难生起不当,令《止观》正修,亦成于谬?
彼又纵难曰:若言前观行,即但是略示观心之要,犹未委历法相而观,恐人不解,所以至此广约十法而观者,斯亦不然。
原夫闻略解广者,智人也者。
释曰:观心本是妙行趣果之门,而云闻略解广者,何关于观行乎?
虽知金藏,而不耘除草秽,何益贫穷者哉!
若云闻略解广,而不用研心作观者,则《止观》六章之后,不假十境十乘修證也。
又前谈果證,法性甚深,贯于六即,尚不标观行之字,将何示观心之要?
盖全不知心法、佛法之用差,又未了约教、约观之门别。
既昧此大体,何以评文相有无,何以定观道存废?
以此而验,都是谬谈矣。
彼又引例云:只如《止观》二十五方便,约观心诃五欲中,但广约三观四教诃色已,皆云诃色既尔,馀四亦然。
此中观心,若盈十纸之馀,彼一部《止观》之文,观心为用几十纸耶?
释曰:睹兹一难,即知皆是谬言,以全不识观心文义故也。
何者?
《止观》一部,正是《法华》三昧,约行观心。
但道场诸仪,及方便近行既多在事,恐起滞心,故此等文更立托事之观,导其情著。
若正修已下,都是行门,于境用观。
若知此意,终不辄云「一部《止观》,为用几纸观心」也。
岂非意谓十章十乘,合例诃色,各立观门,而今无者,但是文略?
彼文既略,乃破此文,不合十种三法,皆立观心,立难若斯,定文可悉矣。
彼又难云:又于帝王之间,妄加「慧」字。
今经首题,是佛自唱,诸师翻译,并无「慧」字。
若约义权加,用对三法为便者,解《净名》题,或二或三四字,亦应加字。
释曰:此文云「今明帝王应具三义」,何曾加字?
是知经题虽标二字,实含三义。
帝王者,合具神谋圣策,故依三义重诠法性
无文有义,智人用之,斯之谓矣。
若《净名经》三师译题,初师五字太繁,今家不用;
次师二字又略,大师但对二身而已。
既自有后师三义中当,故依之广释,何须加添?
以彼类此,殊不相当。
彼见帝王慧义,对十种三法,乃难云:非唯唐梵无据,而又能所不分。
意以「金光明」三字为所诠法性,「帝王经」三字为能诠教,不合将帝王等重对十种三法,则令诠旨不分也者。
释曰:立此难者,盖见诸家凡解题,即将「经」字为能诠教,馀字为所诠义。
今「帝王」字既连「经」字,便乃割截三字,别属能诠。
若将帝等重对三法,即是后人谬撰。
而不知诸家作此分释,未为通见。
岂「经」字全非所诠,馀字全非能诠?
故当宗凡解题目,以「经」字为通题,以馀字为别题,乃约教行理,俱论通别。
明「经」字则教通、行通、理通,明馀字乃教别、行别、理别。
若教通别,俱是能诠,行理通别,俱是所诠也。
得此意后,或时一往分字,对教行理三,有何不可?
但不得定执几字为能诠,见对所诠,便谓乖失。
定执所诠亦尔。
故《文句》以三种中道为经,《玄义》以诸经之王叙体,岂非以所诠为经
又云「唯王为教,即以能诠为经」。
若能如此通方而解,岂睹帝等三义重对十种三法,便谓后人谬添耶?
况载以帝等三义,对上诸法,深有其由。
何者?
上以金光明诠乎所游法性,已彰十种三一圆融,体用相即之义。
今欲示此三一圆融十种之法,一一有贵极雄略统摄之能,故乃重用帝等三义对之也。
是则能所相应,通别互显,安得诠旨胡越,上下参商耶?
彼又难曰:将帝惠王以摄经论,则反同真谛彼彼之义也者。
释曰:真谛分割三德,以一德对一经,又摄机偏局,故被今破。
今乃圆将三法,共摄一经,故以三解脱摄《净名》,乃至三德摄《涅槃》。
盖今家所明一一三法,皆非纵非横,而高而广,摄无不遍,名义俱融。
但举一种三法,则摄一切三法尽也。
对摄诸,复有何失?
如《净名》以解脱为目,《大品》用般若立称,皆义至于三,则摄法罄尽,故以为名。
若如彼所解,应皆题为《十种三法》也。
况前文以有此例,真谛分其三德,别对道前等三位,大师委破之。
后至自立法性甚深之义,复开十种三法,竖对本有等三位。
岂本有位唯具三道三识,而不具诸三法耶?
盖三法圆融,各各具摄诸法,得作是对。
请去情而思之,无执见而局之。
彼又难云:初不开章,以验后人擅添者。
释曰:开章多且随便,不必尽备,斯例亦多。
如《法华》境妙,只标六境,至生起解释开合,而足无谛成七。
若将不标科,验是后人擅添者,既能添数纸之文,岂不能添三二句科文?
故不可将此为准。
又当体章中一重问答文云:「问:旧人从喻,云何矫异而依于文?
答:非今就文而害于譬。
若茍执譬,复害于文。
义有二途,应须两存」。
等。
彼难云:此文文义相反,亦谓后人妄添,而斥二失:一不晓当体章意,二不晓附文章意。
皆云因前譬喻,故有两章,何得却云旧人从喻立名,云何矫异而依于文,反令今师不从譬喻以释者。
今详此问答,本不相违。
且问意者,盖责何不依古,单用譬喻释题,何得更加附文等释,乃成矫异。
答意者,非今就文而害于譬,则显今家依文依譬,两义俱全也。
若茍执譬,复害于文,则却责古人单用于譬,显义不全也。
乃结云「义有二途,应须两存」。
循环如此,复何相反?
问:既约附文设问,何故安于当体章末?
又本问附文,答中何故多论当体?
答:附文兼事用,当体唯法性,虽有此别,而皆依经。
故问附文即含两意。
既是自设,遂乃知微,故使答中先以附文对喻论,次以当体对喻说。
问答既兼二意,须居二章之后也。
彼又立当体章意云:因前譬喻,故今直示一念妄心即理性。
金光明非从譬喻,故云当体者。
评曰:如来自唱此部题名,诠显所游深广法性,但为古师不知此性本具众德,故无诸名。
世俗之法既彰事用,故有其名。
遂计真谛无名,俗谛有名。
故释「金光明」三字,唯是世间物象名义,只可以此名义比拟法性
是故古师但用譬喻释题,更无附文、当体义也。
若天台大师,以三昧力探量如来所游法性万德天然,究竟成就一切名义。
世俗之法既皆虚妄,本无实义,故乏其名。
今有名者,乃是圣人智證真法,则真名俗。
是故大师特立俗谛无名、真谛有名。
真既本有众名,故「金光明」非依世宝立称,乃当真法之体立此名也。
若今譬释,盖见诸师用譬限局,故且立之,而能广譬十种三法及一切法门,此犹顺古也。
据今正意,唯在附文、当体耳。
以知如来所游无量甚深法性,体既尊贵,故究竟名「金」;
体既常照,故究竟名「光」;
体既应物,故究竟名「明」。
是则譬喻、当体,皆显如来所證法性
此法究竟离染清净,过诸菩萨分證清净,何故却云当体直示一念妄心耶?
《玄》文自云「真谛有名」,又云「如理尊重名宝,法性可贵名金」,那得特违现文,曲指妄念?
观心本研妄识,而云已谈真性,不用观心;
当体专显果源,却云直指妄念。
斯由全迷,佛法在果,心法在因,教为解真,观本除妄,致兹谬破谬立,害己害他。
今既得知,无劳固执。
彼又难:此问答中,钝人以譬拟法,利人即法作譬。
既云当体不从譬立,何得却云即法作譬者?
释曰:章初立当体理云:「俗本无名,随真立名」。
又云:「圣人仰则真法,俯立俗号」。
故知世闻「金」,若名若义,本从法性金建立,反用世金比况法性
钝人只能以世金比拟真法,故云以譬拟法。
利人悬解,乃知能譬之世金随于真法建立,故云即法作譬。
何尝当体再立于譬?
已上释奉先清师难毕,次解灵光敏师难者。
然此二师同禀一见,难意无殊,而前难犹略,此文稍广。
其间文义大同及无大损者,不复徵之。
今就文义有异及伤观道者,略举而释之。
彼难曰:初释名章开为五番,应各有约观一释。
今何独就第三譬释中明观心义?
何故文势不连,越过附文、当体二番者。
释曰:譬喻、附文、当体三释,皆用「金光明」三字。
虽从譬从法不同,而所显法性不别。
于三释中,譬释法相最广。
今欲于一念中遍观诸法,故约所譬十种三法修观。
此十义若显,则一一皆符佛唱金光明,皆即当体金光明也,何须一一明观心?
况前通别、翻译二科,亦是定其三字之义。
若各立观心,有何不可?
今从义便,故依所譬十义观之。
其例亦多,如此经疑念序出疑人有四科,而只立一重观心,亦跨越文相。
故不可将此义定其真伪也。
彼又难:三道观中云,「观身假名既如此,观色受想行识亦如是」。
前已捡破实法,今何复云五阴?
何繁重乎者。
释曰:凡夫所计,假名之人,皆依总相身起,故约头等六分,横竖遍推,令性相皆寂。
此乃正破假人,未推实法。
岂可见言六分,便是实法观耶?
《空品》云「是身虚伪」,大师指此为生空境。
故《文句》云:「揽阴成身,计有我人众生寿命,故约身假为生空境」。
故此文结云:「观身假名既如此,复须推破五阴实法,毕竟皆空」。
故复例云:「观色受想行识亦如是」。
此乃正合今经观法,何所怪焉。
彼又难云:凡作空观,皆先破实法,次破假名。
何独此文先破假名,后例实法耶?
释曰:亦如《文句》解《空品》,乃先推生空,次观法空,不顺本经,更依何法?
又《观音别行玄义》云:「始觉人空,终觉法空」。
何得言凡作空观,皆先实次假耶?
况今此文,正是托于粗显色心,修空破障,助成内观。
众生我见尤重,故先观也。
彼又难:三佛性观中云:「观五阴称五阴实相,观假名称假名实相」。
观心数实相,岂五阴外别有心数耶?
约何道理对三佛性等者。
释曰:其实五阴已摄诸数,今以假实用对三因,故于无记阴外,别出善恶之数也。
如云「五阴之舍,心王居之」,荆溪亦指善恶王居无记舍。
若匪记文释出,彼文几亦成谬。
约此对三佛性者,无记阴既非善恶,即正因种诸数,有资成之功。
是缘因种假名能生十六知见,即了因种,圆理具德,即德为障,即障显德,复三一体融。
故于报障具显三性,皆称实相者,即实相般若经意。
彼经假实诸法,皆即实相般若波罗蜜也。
初于一念,具示三性,今重释中,复以假实兼善恶数,共示三因,各有所以也。
又文中以帝等三字摄《地持》等诸论,彼乃难云:且经王之名,是佛自唱,人师解释,盖释出佛意。
岂佛世便有此等诸论耶?
释曰:今明摄教者,乃以所诠摄能诠也。
盖经论所诠,不出十种三法,而隐显、旁正少别。
今从显□正,故以三解脱摄《净名》,乃至三识摄《地持》、《摄论》等也。
问:若然者,但摄法门,自摄诸教,何乃别论摄教耶?
答:若唯摄法门,恐不了者,谓此诸法门或一经一论所说,谓诸经诸论别有所诠,故今总示诸教,更无别法,故论摄教也。
若云经王是佛自唱,只应释出佛意,又云佛世未有诸论,不可云摄者,今问诸论还合佛意否?
经王外别有论所诠耶?
况诸论皆宗大乘经造,今解大乘经还摄诸论,有何失耶?
彼又难:观心明位中云「心但有名,为名字即是」,何言与者。
释曰:心虽具足一切功德,初心行人未见心体,未得心用,何闻心名?
故云「心但有名,为名字即」也
深有其致,何遽非之?
彼又难云:收得旧本,元无观心等文,验现行本是后人妄加者。
释曰:广本略本,孰伪孰真?
广本既疑妄添,略本亦应谬削。
难将文定,须以义求。
且夫此教兴来,年月寖远,中间传者,见解浅深,或昧观行功能,或迷法相融妙,既多壅塞,遂辄删除,致有略文存于一处。
必在究其深致,无得守其旧文。
大师说授随机,有广有略。
门人记录不定,或缺或圆。
今之讲人,获广本者未可忽其略文,守略文者岂得非其广本?
噫!
去彼取此,知道者孰不云非;
担麻弃金,执迷者自犹论是。
傥袪情著,吾何言哉!
知礼稽首恭白同宗传教诸硕德,仰惟以光阐佛日为心,扶树教宗为志,特回视听,同决是非。
傥小道之可观,觊大巫之作證。
知礼近以同门学友激而勉之,俾定观心等义,巽让之词,见诸前序。
辄以管见,旁附本宗教文,敷析厥旨,写录如前。
无非用佛法评论,讵敢以人情穿凿。
若也可裨妙观,则愿垂诸后昆;
若也稍损大纲,则愿置诸煨烬。
幸甚幸甚!
沙门知礼谨白。
按:日本续藏经第一编第九十五套第四册。
乞升天皇大帝北极并在第一龛奏景德二年九月 北宋 · 王钦若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一、《太常因革礼》卷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一
臣以非才,叨预祀事。
本为旧章有所未当,遂请有司更加裁定。
今有司但摭故实,不商事宜,信贞元之轻谈,略经史之谠论,谨再申前,以取进止。
伏以礼非天降地出,本于人情,人苟安之,百世可守。
臣比以坛图未便,再乞详定。
礼仪使等无所增损,止依旧为定。
若以坛图等可以为定,臣何须喋喋陈辨,以浼天听?
伏案《礼阁新编》:天宝元年,诏升天帝等四座于坛第一等。
建中元年司天冬官正郭献之奏,冬至日祭南郊天皇大帝及北极二座,先在第二阶,后请升于第一阶,与大明、夜明、天一、太一等同阶。
有诏从之。
至贞元元年礼部侍郎鲍防等奏,南郊从祀天皇大帝、北辰、天一、太一等四座,准《开元礼》及《六典》,并在坛之第二等。
建中元年冬官正郭献之奏请升第一等。
天皇大帝及北辰,并众星之贵者。
天一、太一尊于五帝,出于方士谬妄之言,考之祀典,事非经见。
星位虽贵,不合与五帝及日月同列。
且开元定礼,垂之不刊,天宝改作,事出权制,请依《开元礼》及《六典》为定。
杜镐检讨鲍防等所奏为定。
臣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泰一之常居也。
《晋书·天文志》:「中宫:北极五星。
北极,北辰最尊者,其纽星,天之枢也。
天运无穷,三光迭耀,而极星不移,故众星拱之。
勾陈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其神曰耀魄宝,主御群灵,执万神图」。
夫《史记》、《汉》、《晋书》皆前世名儒著述,倘皆谬妄,后代何所稽据?
又案《周礼》「苍璧礼天」,郑康成释云:「谓冬至天皇大帝于北极者也。
天皇大帝,其神曰耀魄宝」。
夫郑氏博通经传,后圣所仰,今之典章,多其传授,岂其同方士之谬妄哉?
又按后魏孝文禋于六宗,祀天皇大帝及五帝之神明,以天皇大帝列五帝之上。
今五帝居第一阶,而天皇大帝居第二阶,失其序矣。
后魏典礼出自王肃,肃之博通,著名方册。
杜佑评论六宗之说,独以孝文为当,岂、佑之贤,亦为谬妄乎?
史局二月八日以太牢兼祀天皇大帝、太一、天一、日月、五星、勾陈、北极、北斗、三台、二十八宿、文人星、孙星,此又天皇大帝列在大明、夜明之上明矣。
制此令者,岂亦谬妄乎?
然则王者恭天地、事神明,有崇本之文,无抑降之理。
或一遵循旧制,臣所未谕。
且如社稷,古为大祀,开元降归中祀,天宝中恶其非是。
茍以开元作制为定,今社稷可谓中祀乎?
又《开元礼》,第一阶唯有大明、夜明、五帝。
今坛图第一阶有神州地祇,岂神州地祇可违开元之典,天皇、北极坚守贞元之诏乎?
且如九宫贵神,天宝创置,列宗庙之上,次郊社之秩。
文宗初,舒元舆辄率鄙见,降为中祀。
厥后水旱交作,灾难荐兴。
元舆果比奸邪,倾覆宗族。
会昌之始,骤复旧章。
五代因循,复隳往制。
陛下特颁明诏,升为大祀,灵心允合,景福如应。
今若谓方士之说为妄,天宝之制为非,凡于祀典,并遵开元,则九宫贵神可以废矣。
然九宫贵神,专出方士之论,议者尚改累代之失,升为大祀。
而天皇、北极,备见经史,今处之第二阶,臣实未谕。
臣又窃见往古祀典沿革不同者,敢述其概。
汉制:天子祀天地于南郊,先祖配天,先妣配地。
茍以前代典礼不可损益,今可以先妣配地乎?
又风师雨师,旧为小祀,始自天宝,升为中祀。
贞元二年:「况在风雨润泽万物,朕当屈己再拜,以申子育之意」。
德宗轸念黎民,下拜风雨,标之国史,以为故事。
天皇、北极,天之贵神,方之风雨,实有等降,岂前代可以展礼于小祀,圣朝不能升享于贵神乎?
又雷师之祭,自古无文,天宝以来,方列常祀。
若以无文于古,唐室何缘而置其祀乎?
此臣所未谕也。
杭州开元寺新塔碑 唐 · 李华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十九
汉永平中
佛教初至洛阳
始置寺处腾二德。
古者官之庭府称寺。
盖宾而尊之。
比于曹署。
此其源也。
杭州开元寺
梁天监四年豫州刺史谯郡戴朔舍宅为寺。
寺号方兴。
名僧惠圜营建之。
处士元范宾恭增饰之。
至开元二十六年改为开元寺
庭基坦方。
双塔树起。
日月逝矣。
材朽将倾。
广德三年三月
西塔坏。
凶荒之后。
人愿莫展。
太常卿杭州刺史张公伯仪
忠简帝心。
威静吴越
驻车跪礼。
徘徊感叹。
乃舍清白之俸。
为君为亲。
修而复之。
兵部员外郎侍御史范公伦。
人之圭璋。
国之俊彦。
法师释昙献上座释云寺主释崇远都维那释惠达释法祥长乐寺释昙景等。
戒香扶其永誓。
道力护其成功。
于是剑南荆杨之巨材。
诸郡倕输之懿匠。
竭耗神明。
三年毕事。
结仡。
穿贯颢气。
晃爚景象。
烘若镕金。
距卑跻高。
凡为七级。
级有佛事。
环回㫬转。
幢网通映。
如梵释宫。
践乎上府。
俯视万井。
有若棋布。
仰瞻天宇。
在身下。
傍眺江山。
列在掌端。
过乎阯隈。
倾峰动崖。
岌业其侧。
既镂以丹素。
饰以青紫。
掀肠闪目。
百变百移。
如有灵物。
𡻭峗棱层。
雷嵬攒栾。
摽江压湖。
孤岛突天。
不可名也。
霞照丹户。
如开日宫。
风摇和铃。
若下天乐。
声彻自顶。
轮荫空界。
影入清江。
形镇大地。
所济者广。
巍巍度门。
先大德释怀亮。
住持之固。
如山不动。
先法师释道贞。
华严秘宗。
香象至底。
先法师释藏晖。
三藏扃钥。
吾方启之。
过去入缘。
在世慈愿。
不有偈颂。
其如佛恩。
华尝官是邦。
感深霜露。
忝大常一面。
兵部为寮。
敬申其美。
以佐法门之宏观。
其文曰。
亭亭揭坚。
迥出江甸。
秋天泬寥。
百里独见。
如海浮来。
如地踊现。
以壮州邑
以调偫心。
饵药解病。
依丹济深。
曹郎署
共布黄金。
润州天乡寺故大德云禅师 唐 · 李华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二十
东南苾刍之上首。曰长老云公
报年若干。僧夏若干。
永泰二年某月日。涅槃于润州丹徒天乡寺。
人天痛慕。江海寂寥。
御史中丞韦公元辅。顷临润州
尝申跪礼。无何。
韦公兼观察领浙西。按部至京江。
来修谒问。长老曰。
如来遗教。付嘱仁贤。
贫道有檀像一龛。敬以相奉。
意深言简。闻者凄然。
韦公致别之明日。长老绳床跏趺。
无病而灭。呜呼。
至矣哉。昔支遁与谢公为山水之游。
法师王度为生死之约。古今同道。
如见其人。长老每言曰。
天师于牧马。求善法于鬻香。
不可不敬。乐羊以食子见疑。
苾刍以草系成忍。不可不仁。
智瑶死于大县。顶生退于释宫。
不可不廉。留侯先期而黄石悦。
元谋恳乞而观音降。不可不信。
学此四者。以为教端。
内训缁褐。外化偫品。
其馀触类而长。道遍恒沙。
长老法号法云。获于神龙之岁。
俗姓申氏。其先魏都之望。
出于姜姓。左右宣王
诗所谓惟岳降神者也。曾祖宁。
皇朝考功员外郎。祖靖。
睦州遂昌县。父俭。
不仕。以复楚之忠烈。
相韩之勋伐。蓄灵韬曜。
钟美后人。长老童丱入道。
诵法华经。景龙岁受具于本州龙兴寺元昶律师
由是万计俱圆。名冠同列。
与鹤林绚律师偕往嵩颍。求法于大照和尚
以心眼视。彻见无边界。
果在掌中。随心舒卷。
庵罗熟。终当自知。
此其端也。道其兼爱。
故无弃物。有志于道来问。
长老曰。饮甘露者。
当净其身。有涉道未宏来问。
长老曰。菩提为宝耶。
无知无德。涅槃为空耶。
常乐我净。由是江表禅教。
大照之宗焉。至若愿力所宏。
庄严佛教。像饰同日月之照。
供尽人天之福。积若山川。
流于他方。凡圣去来。
缁素皆以天乡为中路之化城也。夫三界为牢。
鬼神同死。使桎梏轮转。
无解脱时。佛性在烦恼之中。
佛身即众生之体。大法平等。
无所不同。雪山满月。
是为真语。同音半字。
宁为妄说。如来毫相。
始于东土。菩萨求法。
遍在西方。慈悲之间。
固非一致。若乃昆明劫灰
夏时同学。化人来周穆之岁。
恒星陨鲁庄之年。甘泉金人之祀。
伊蒲浮图之说。谓之为妄。
则常情不测。谓之为实。
则迂阔难明。立定哀之时。
书隐桓时事。凭鲁史之文。
犹未之详。况乎视听之外。
出乎名言之域。固宜然也。
国史傍录。往往合符者。
宣尼称西方有圣。元老吾师竺乾。
厥后感梦孝明。渐于中国。
楚王英尤敦此道。常奉缣赎罪。
诏曰。王诵黄老之微言。
尚浮图之仁祠。洁斋三月
与神而为誓。其还缣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
浮图仁祠。即塔庙也。
洁斋为誓。即礼忏也。
伊蒲塞则优婆塞也。至魏受禅。
洛阳宫中有浮图。毁除之。
沙门以佛舍利掷水生光。由是移于车道。
广开禅室。僧会扬化于三吴。
惠持演教于三蜀。震曜聋瞽。
无代无之。法坏也。
盖吴同乱之积。其后也。
昙休坚持之誓。自菩提达摩降及大照禅师
七叶相乘。谓之七祖。
心法传示。为最上乘。
南方以杀害为事。北方多豪右犯法。
大通在北。能公在南。
至慈救悯。曲无不至。
其馀则澄公威神。止石羯之虐。
惠始定力。悛赫连之暴。
净检尼部之初。昙柯律藏之始。
道安垂范。罗什铨译。
惠远道生。阐教于匡庐
杯渡宝志。著异于江浙。
公之慈灵镇摄。智者之遵扬真极。
法膺昏季。在坏寻举。
起稠公之衣而定兴废。验仲尼之记而崇建立。
我唐抚运。同符圣觉。
中州徼外。大智如林。
元奘无畏。继兴夷夏。
不可悉数。举甚殊尤。
长老既灭。门人僧某等戒还本源。
智人无学。以某月十六日
迁定于鹤林寺西。江湖晦冥。
道路悽恸。初吏部侍郎齐浣采访江东
见天乡殿宇倾圯。孰尸完葺。
乃请禅师与绚公。当谓寺僧乾最得坚固力。
求真实智。乾元初奏请天下一十五寺。
长讲戒律。天乡即其一焉。
尔后率同心愿善缮理。礼部员外郎崔令钦常为丹徒
宗仰不怠。无何。
吴越震扰。缁侣窜伏。
长老挺身于戈剑之间。宴坐于虎狼之口。
大浸不溺。大火不焚。
天乡获全。长老之力也。
韦中丞句容田少文悦长老之风。宏无生教。
故托句容护办葬事。刺史韦公损奉善逝甚深之旨。
行菩萨广大之慈。大理司直丹徒令史坦性净道周如润州
长老之兄弟之子曰堂构。为当代词人。
修在家梵行。与门人俾华赞德。
于万斯年。其文曰。
至哉元德。高标法流。
法而不著。行而不求。
轮王自在。象宝调柔。
黑夜生月。惊波起州
洲沦大浸。日落中夜
方外常在。人间代谢。
性不迁易。法无高下。
亿万人天。从吾受化。
从受化已。委顺知时。
诸佛如是。我今得之。
清江朗月。古本仁祠。
以我道法。为人导师。
文编序767年 唐 · 元结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八十一 创作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道县
天宝十二年
漫叟进士获荐。
名在礼部。
会有司考校旧文。
作文编纳于有司。
当时叟方年少。
在显名迹。
切耻时人谄邪以取进。
奸乱以致身。
径欲填陷阱于方正之路。
推时人于礼让之庭。
不能得之。
故优游于林壑。
怏恨于当世。
是以所为之文。
可戒可劝。
可安可顺。
侍郎杨公见文编叹曰。
以上第污元子耳。
有司得元子是赖。
少师友仲行公。
公闻之。
谕叟曰。
于戏。
吾尝恐直道绝而不续。
不虞杨公于子相续如缕。
明年
有司于都堂策问偫士。
叟竟在上第。
尔来十五年矣。
更经丧乱。
所望全活。
岂欲迹参戎旅。
苟在冠冕。
触践危机。
以为荣利。
盖辞谢不免。
未能逃命。
故所为之文。
多退让者。
多激发者。
多嗟恨者。
多伤闵者。
其意必欲劝之忠孝。
诱以仁惠。
急于公直。
守其节分。
如此。
非救时劝俗之所须者欤。
叟在此州今五年矣。
地偏事简。
得以文史自娱。
乃次第近作。
合于旧编。
凡二百三首。
分为十卷。
复命曰文编。
示门人子弟。
可传之于筐箧耳。
叟之命称。
则著于自释云
不录。
时大历二年丁未中冬也。
雪谤书 北宋 · 释仁岳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
十月二十七日,门人仁岳谨东向百拜,奉书于四明本讲法智大师函丈:今年春三月,于武林天竺寺脩《十谏书》,命仆夫驰达座右,请改新《妙宗钞》误说三身之文也。
寻遭母忧,牵复乡曲。
行李既旷,执讯斯阙。
钦伫慈旨,若渴人之望浆矣。
秋九月再至钱唐,正值大师遣介送《解谤书》遍布诸处天台学校。
尝得法因阇梨示及一本,于是馨炉启纸,摄虑伏读。
乃谓《十谏》之义,成乎二谤之愆。
于戏!
《汉书》云「忠谏谓之诽谤」,昔闻其言,今见其事矣。
窃以法性之宗,肇承于龙树;
山门之教,广演于荆溪
既孙谋而是贻,故旧章而可率。
再详《解谤》,似戾祖宗。
虽烦诋斥之辞,难徇泣从之义。
然念夫论佛法,何局人情。
否臧止在于一时,利病动延于百世。
矧复《僧传》所载义解之流,虽师资以相承,亦诤论而无爽。
故什公反启于磬达,僧旻勍敌于次师,盖顺理之有归,岂抑心之为罪。
仁岳性虽不敏,事致反常,退席遐方,已类糟糠之辈;
封函丈室,更陈药石之言。
所示《解谤》,抑前《十谏》有增、减二谤,谓以《观经》顿观所显之相为生身,《法华》开权第一之身为劣应,此减谤也。
以《华严》兼别之质,尊胜纯圆;
以二酥对带之容,特超绝妙,此增谤也。
今恐大师错用权实二法,定判胜劣二身,是则别教无尊特之名,圆教无生身之相,一家教观,无此准绳。
且《法华》开权,劣应宛尔,何减谤之有乎?
《华严》兼别,胜报巍然,何增谤之有乎?
今致书以雪之,请用诸祖格义而为證明,则雪谤之辞有所达矣。
恭惟悯恤,无倦披详(《解书》甚广,大率不出五义:一谓《法华》开权显实,即劣应为尊特;二谓弥陀八万相好,是他受用报身;三谓圆教外凡,依业识见佛;四谓安养生身,是丈六像;五谓法身有相。以此五义,翻前《十谏》,成乎二谤。今略取五义书之于前,次广据诸文雪之于后。)
《解谤》引《妙经玄义》云:「今经体者,体化他权实,即自行权实。
如垢衣内身、实璎珞长者,此乃决了声闻法,是诸经之王。
开粗即妙,妙外无粗,是故得云璎珞长者」。
《净名疏》云:「若说《法华》,但现尊胜」。
又云:「集国王大臣,定父子天性,即是《法华》现尊特身,为诸声闻授记时也(下文云《法华文句》、《摩诃止观》以三十二相皆称相海,相既称海,即是尊特。又云《金光明》及《萨遮经》所说佛相并不现大,皆是尊特。)」。
雪云:夫以三身明权实开显者,须辨权实之法,方了开显之相。
且尊特之与劣应,乃一家所立十权实中体用之权也。
体谓实相,理体无有分别;
用谓诸法,事用差降不同。
今法身并自受用报即体也,尊特及生身即用也。
然此权用,不越十界十如之法。
若《华严》璎珞,即佛界之报也。
若《法华》弊衣,即人界之报也(《大论》云「转轮圣王亦有三十二相」,故知此身但是示同人中贵极之相耳。)
《法华》已前,藏通三乘,皆谓弊衣之身,由见思惑业所生。
若破见思,终归灰灭,此即施于化他权也。
来至《法华》,三乘之人皆知此身从法身理体起。
生身事用,虽有唱灭,而化化无穷,此即开化他之权,即为自行权也。
若就开权显实为论者,权即实,故生即法报,相相泯亡。
实即权,故法报即生,弊服宛尔。
非谓开化他权为自行权后即劣为胜,亦非开权显实之后即劣为胜。
良以权用是差别之事,而胜而劣;
实体是无差之理,非胜非劣。
故《十谏书》云生身即法,不即尊特,其有旨哉。
然则三千妙假,如天珠网,互相映入,亦是相即之义。
但以参而不杂,终自炳然,不可谓诸法互具,便乃呼东为西,召南为北。
若《妙经玄义》云:「垢衣内身,实是璎珞长者」。
此开灵山垢衣内身,实是寂场璎珞内身。
如《妙经文句》云「衣璎有异,人祇是一」,非谓《法华》开权之后不著弊衣。
若如《解谤》所会,才言开权,便须脱弊,是则《法华》绝灭老比丘相,世间常相如何解耶?
又《净名疏》云「若说《法华》,但现尊胜」者,此示《法华》有现胜之相也,非指老相便为胜身。
文云「但现」者,以疏中一往明《华严》已来,现胜身说大法,现劣身说小法,相对而辨。
《法华》既是但说无上道,故云「但现尊胜」,非谓灵山全不现劣,但开权之后,无执劣之情耳。
故彼疏下文料简《法华》亦有劣身而说胜法,如观世音以种种形游诸国土,说大乘法,况如来等。
又《妙乐》中明示《法华》佛及弟子身俱是劣,莫不荆溪有减谤之愆耶?
故知胜劣须约身相而分,不从教部而判。
又若谓《法华》无现胜之文,以验智者但指释迦入塔之身便为尊特者,此必不可,以南岳师正破古人指塔内身为尊特也。
今谓《法华·序品》佛放眉间白毫相光,即现胜之相也。
而云照东方万八千土者,且约诸土五时施化同者言之,其实十方靡不周遍。
又《妙音品》放大人相,肉髻光明,岂非现胜耶?
又《信解品》譬喻之意,以长者至宅内,集国王大臣,定父子之时,必复威德之容,岂仍尘坌之状,智者指此为现尊特也。
况复《净名疏》云:「凡四度现尊贵者(《华严》、《方等》、《般若》、《法华》。),璎珞严身皆譬释迦胜应尊特之身,光明色像无量无边,悉表欲说实相法身」。
疏文。
请观「表」之一字,足以自鉴。
若《法华》即劣是胜,不现尊贵,将何以表说实相法身耶?
文旨烂然,于何不见。
又云《法华文句》及《摩诃止观》以三十二相皆称相海,相既称海,便是尊特,是义不然。
斯乃指释迦应身即法,法体周遍,喻之以海。
自有尊特报身及弥陀应身,皆是法体,称相海。
海虽一等,相有三品。
应知尊特相海非但法体周遍,相用亦遍。
盖由此身本是实报土中法性之身,身既称性,性无分齐,身亦复然。
若弥陀相海及释迦相海,并是同居土中应空之身。
土既隔别不融,身亦分齐有量。
身虽有量,圆人体之,无非即性,皆可喻海。
若以《金錍》二遍收之,尊特相海宽广遍也,生身相海即狭遍也。
以二遍,故俱得称海;
以宽狭,故优降天殊。
又谓《金光明》及《萨遮经》所说佛身并不现大,皆是尊特者,不亦隐乎。
《金光明》云:「身放大光,普照十方无量国土」。
又云「佛光巍巍,明燄炽盛,悉能隐蔽无量日月」。
岂不现大耶?
若云此是光明无量,不言色像无量者,且卢舍那此翻光明遍照,今正说光明遍照,故知即是尊特之相也。
况智者显示大相小相,巍巍堂堂,不同常身、常、常相,即尊特佛。
何得反用三常之相,为高累重明之貌乎?
又《萨遮经》中广说如来现大胜妙希有之相,譬如须弥,出大海水。
又尼乾子,为严炽王。
以三十二相功德比校大人相功德,百千万亿增倍不同,何曾劣应便是尊特?
仁岳常以昧识,再研诸文,尊特之相,不出二种。
一者法性身佛,华藏尘相。
此相元是实报土身,若赴机缘,亦应下之二土。
二者生身,现起尊特之相。
即于三十二相之上随现一相,无有分齐。
如应持不穷其顶(《密迹经》云:「应持欲量佛身,即自变形,高三百三十万里。复见佛身高五百四十三万兆垓二亿里,乃至上方百亿河沙世界,永不得见释尊之顶。」),目连不穷其声(《大论》云:「佛念目连,欲试清净音场,吾今欲现。时目连承佛力去,至西方界分九十九河沙佛土明王佛所,彼佛告云:仁者不宜试佛声远近。假使过于河沙劫行,亦不能知。」)
《法华》中释迦放光,皆此相也。
此相唯在同居土现,不通上之二土。
以方便实报,无有异质,若生其土,必见华藏尘相。
但方便土人,见有障碍,实报土人,见无障碍,虽有二种,莫不皆是显现,无分齐相。
实无不现,称曰尊特。
请大师取圣言以證之,去人情以思之。
傥有旨归,愿无轻毁。
《解谤》云:汝立生身被藏通之机,尊特身被别圆之机,此际宁知真中感应?
若知圆机禀于圆教,是中道感应,何故谤今《观经》所显之佛定是生身?
下/(文明八万相好,是他受用报身。)雪云:《三身寿量解》中立生身正为藏通之机者,盖取长者著弊,诱引穷子之义也。
尊特正为别圆之机者,乃取璎珞长者对臣佐吏民之义也。
此且一往,分对四教,非执大乘不睹生身,小乘不见尊特故。
著正为之言,非无所以。
若据《解谤》之意,但是中道感应,则无生身之名,皆受尊特之称。
《净名疏》云「劣身说胜法」,如何消会耶?
况复《寿量解》中显云「今据弥陀生身,判为有量。
其实大机所解,其寿无量」,岂非中道感应耶?
须知圆教能应之佛,自有生身,所被之机,亦有生身。
佛生身者,如《法华》中诸菩萨等问讯释迦少病少恼,岂非生身耶?
故《大论》释宝积如来问讯释迦「少病少恼」,云:「佛人中受生,同人法寒热,生死与人等,故应如人法问讯也」。
所被之机有生身者,如《妙经玄义》云「迹门开权显实,生身菩萨得五妙益」。
又如《金光明》中十地菩萨有虎狼等怖,岂非生身耶?
所立《观经》佛身为生身者,盖是妙观所托之境,非谓观成,独显生身。
况《十谏书》中明说圆人托彼生身,修于三观,显于三身,空即报也,假即应也,中即法也。
又云假观之中有二不同,或有且见八万相好,或复更见藏尘相好。
此等明文,岂是谤今《观经》所显之佛定是生身耶?
加诬太甚,抚臆难甘。
今问大师:既立《观经》杂观中池上丈六之像,为彼土生身,若圆人修此观时,还是观生身否?
若是若非,二俱有妨。
若谓圆人观乎生身即是尊特者,此盖未穷生身入灭,尊特不入灭之相也。
何哉?
生身乃是应同居世间分段色质,入灭之际,则有舍利起塔之事。
尊特既是界外法性身佛所有身相,犹如影像,机生即生,机灭即灭,则无舍利起塔之事。
若言生身即是尊特,必须以粗身为细质,以短寿为长龄,固不应有舍利等事。
双林焚燎,无圆人耶?
当知生身四教俱有,但随大小,机见不同。
小谓入灭,身伦太虚;
大谓入灭,应遍尘刹。
又若谓弥陀生身止可丈六八尺,岂有生身高六十万亿那由他由旬者,斯盖睹醯鸡而不信海鹏,见萤火而斥无龙烛。
今试以十义伸之,庶免净土生身屈同丈六。
一者约相好伸之。
以智者定指八万相好虽在弥陀,若尊特相好佛佛皆有,何独弥陀!
故知此是同居胜应生身之相。
若言彼土别有生身三十二相,此八万相是现起者,此土释迦何不现之?
二者约光明伸之。
《无量寿经》云:「彼佛光明,最尊第一;
诸佛光明,所不能及。
或照百佛世界,乃至十方河沙佛刹,或有佛光照于七尺,或一由旬,乃至照一佛刹。
是故无量寿佛,号无量光」。
经文岂非以生身光明而为比校?
岂可尊特而有优劣耶?
此与《观经》中说光明遍照十方世界相去几何?
若谓生身丈六八尺,祇合常光一寻而已,不应号无量光佛也。
三者约寿量伸之。
释迦丈六身者,盖出秽土减劫、人寿百岁之时。
是故身量斯短。
若弥勒佛时,人寿八万岁,故佛身千尺。
是知寿量若长,身量必大。
况极乐世界日月甚长,如《华严》中说娑婆一劫,止为极乐世界一日一夜。
如是劫寿,人天莫数,岂可身长丈尺而已。
四者约位次伸之。
《大论》明尊特身佛非地前所见,又《唯识论》明他受用报佛居纯净土,为十地菩萨说法;
化身佛居净秽土,为未登地菩萨说法。
智者判上辈往生是道种性位,生彼即见众相具足。
既于地前具足而见,验知正是净土化身。
五者约华座伸之。
《观经》说彼佛华座,座上宝幢如百千万亿须弥山。
结云此华座是本法藏比丘愿力所成。
法藏本愿,正取同居净土庄严之相,故《大论》云阿弥陀佛先世时作法藏比丘,佛导至十方清净国土,令选择净妙之国,以目庄严。
当知华座祇是同居依报之相,座既高广,身岂卑小耶?
六者约菩萨伸之。
睹经说观音势至身长八十万亿那由他由旬,今问此身为生身耶,为尊特耶?
若生身者,菩萨既是生身,弥陀岂是尊特?
若尊特者,且《解谤》中定尊特身须是上三品人方得见之,中三品人止见池上丈六之像。
若如是,则何故经说下三品人莲华敷时,见观世音及大势至耶?
岂可中品见劣,下品见胜耶?
又莫是下品所见亦是丈六观音、八尺势至耶?
应知九品所谈见佛菩萨,皆是前文三圣观相所立。
中品见丈六像者,文无所凭,焉敢信受。
七者约诸佛净土身伸之。
《大论》明佛记诸比丘当生阿閦世界,大众咸欲见诸世界清净庄严,故佛于十方面各现千佛世界。
尔时四众见诸佛身大于须弥山等。
岂非诸佛净土生身俱大?
况弥陀净土,十方诸佛,出广长舌殷勤称赞,何故屈彼生身令小?
八者约《观经疏》伸之。
疏释无量寿题云「阿弥陀佛是有量之无量」,岂不直指经中山毫海目之身耶?
岂可自指池上丈六像耶?
况复若依《解谤》,所见池上之身,亦是无量之无量,以谓圆人所观皆是尊特故。
若其然者,有量之无量自指《小弥陀经》及《鼓音王经》,须取彼,足成三身。
智者之意断不如是。
九者约《十疑论》伸之。
彼论正说得生同居净土之相,以破禅人不生之疑。
但言弥陀有八万相好,曾无丈六八尺之文。
论云缘弥陀佛若法身,若报身等(报兼自他,故著「等」字。),金色光明,八万四千相好,八万四千光明,常照法界,摄取念佛众生。
《解谤》中将金色光明等便为报身,良恐未可。
若尔,则智者但教行人缘法报二身,不缘同居应化之相。
三身残缺,圆观如何?
十者约《辅行》伸之。
彼云《观》亦通佛收,盖以此土通教佛身有时亦现高大之相。
故《大论》引《密迹》云:「一切人天见佛色量,或十里乃至百亿里」。
《辅行》定为通佛身也。
所以然者,由别圆佛身现无分齐,不可以里数量之,以得法性明镜身故。
性无边,故身亦无边。
若通教佛身,但是作意神通化用,虽现高大,终有分齐。
弥陀色身既有那由他数,故《辅行》云《观》亦通佛收。
斯乃用此土通佛格彼土生身,非谓《观》属于通教。
但此土既秽,乘机则现;
彼土既净,常身乃尔。
如上十义,證据昭然,固非抑理顺情,据曲翳直。
愿以净土为意,谛而思之,则知谤佛不在《谏书》矣。
原夫山门学者自昔已来多谓弥陀八万相好报身者,其有由也。
慈恩基法师作如是说,故彼云弥陀眼如四大海,毫若五须弥,即《法华》常在灵山及馀住处他受用身也。
又谓此身是初地菩萨所见,非地前凡夫能见。
又以安养净土而为报土,于是广说报土难往,兜率易生。
此与天台所谈身土大义相及。
今家旧学,多杂他宗,人到于今,披拣未精,金沙尚混。
仁岳祥符末年睹钱唐圆法师《刊正记》文,亦指山毫海目于地住所见之相,且与一家所说报相不同。
稽疑在怀,若多歧之亡羊矣。
旋历数载,博考诸文,因见龙树云「生身佛寿则有量,法身佛寿则无量(《大论》云法性身佛,光明无边,色像无边。尊特之身犹如虚空,为法性身菩萨说法耳。)」。
又智者云「释迦化缘短,故生身是有量;
弥陀化道长,故生身是无量」。
验知《刊正》误以生身无量,为法身无量也。
大师既同圆师所解,故入室而谏之,以至犯颜,终成退席。
嗟乎!
诸祖之微言未绝,三身之大义何乖。
虽泣血以无从,亦抽毫而有在。
大师不信,四方岂无青眼之人乎!
《解谤》云:若中道感应名尊特者,名多在佛。
若九界差别之形,未必显立尊特之号。
虽不立名,非无其义。
如《华严》明十身舍那,其业报身岂不收于猿猴鹿马。
此乃《起信》随所示现,即无分齐相(下文据《起信》云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知彼色相离于分齐。意谓此是圆人顿伏五住,即依业识,得见尊特。不许别圆地住已前依事识见佛。)
雪云:《妙乐记》明《华严》十身有通有别,彼通云身,故云十身舍那也。
别释如来,故不应云业报佛国土佛等。
今谓卢舍那,一翻「净满」,此则通取妙觉所證十种之身,皆悉清净,无馀染著,是故经云「十身舍那」也。
又卢舍那,一翻「光明遍照」,此则唯取光明无边,色像无边之身,名为舍那。
是故《记》云「别释如来」也。
今论尊特者,正取光明色像无边之身,何得以通而滥于别?
若以猿猴鹿马皆称尊特者,《记》主何故不得云「业报佛」耶?
莫是荆溪不解即义耶?
又将《起信》随所示现即无分齐,便为现猿猴鹿马皆无分齐者,深不可也,以论中正示十解菩萨所见报土庄严之相耳。
前明报身,则云「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
次明报土,即云「所住依果亦复无量,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分齐」。
岂不以实报土中胜妙五尘为示现庄严之相乎?
安用猿猴鹿马而为庄严?
又若《起信》云:「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
知彼色相,离于分齐,便谓此是圆人顿伏五住,即依业识得见尊特者,且深信真如,少分而见者,岂非下文信成就菩萨少分见法身之义耶?
此菩萨能现八相,即圆教初发心住也,何得认为圆教外凡之人耶?
况贤首疏明判业识见佛,是十解已去菩萨,与下文八相菩萨不殊。
安得固违自立?
故《十谏书》云:「别圆地住已前,依事识见佛。
虽知诸法从真如而生,由业识而现,其如无明未破,犹有随事分别」。
《解谤书》云:「事识乃是见思熏起,故别初住见惑断,故事识甚微」。
以见惑如四十里水,思惑祇是一滴水故。
所以论中从初发意,即依业识见佛身相,离乎分齐。
若其业识,自是无明熏起。
论说分明,何得谤云「无明未破,犹有事识,既违智者,复背马鸣,都是妄语(《解》书)」?
且《起信》云:「粗中之粗,凡夫境界;
粗中之细,及细中之粗,菩萨境界;
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今问粗中之细岂非事识乎?
别圆菩萨断见思后,粗中之细正当其境,故知地住已前犹依事识。
论云:凡夫二乘依事识见应身者,且就粗中之粗,一往言之,非谓菩萨断见思后永无事识。
况复别教初住,粗中之粗,断犹未了,那依业识,便见报身?
抑又圆教外凡,见思全在,大师亦云依业识见报,何超忽之甚耶?
知事识是六粗之总名,业识是三细之别号。
于三细中,业识最细。
若未破无明,此识未当其境。
是故地住已前犹依事识,合见应身。
他住已上,既依业识,合见报身。
故《涅槃》云:「凡夫二乘,见佛寿量犹如冬日;
菩萨所见,犹如春日;
唯佛见佛,寿命无量,犹如夏日」。
智者释云:「凡夫博地翳障朦胧,藏通二乘,虽断四住,不见中道。
若舍分段受法性身,未破无明,彼土所奉,犹是胜应。
当知二乘祇见冬日,若诸菩萨未登地住,所见同前(《法华文句》。)」。
请以此文详彼《起信》事业二识见佛,位次洞然。
可了诸文有,为地前菩萨现报身者,斯乃加被令见,非是亲證能见。
通教受接攸同,须据的文,用消众说。
所言既违智者,复背马鸣,都是妄语者,驷不及也。
《解谤》云:《般舟经》说三十二相,《观经》说丈六像,《大本》浴池广四万八千里,《小本》莲华大如车轮,《鼓音王经》说城十千由旬,此等皆说安养依正,虽净虽胜,但与娑婆分五浊轻重而已。
岂比此专明顿观,所显法身尊特身量相好,迥拔非常?
若以智者教观为规,则此纯圆,《华严》兼别。
纯杂不同,胜劣可见(下文据《华严》有初成正觉之言,定藏尘相好须是分段生灭之身。)
雪云:《般舟》令观三十二相者,正被初机耳。
以凡夫心想羸劣,不能称彼八万相海,观乎佛身。
弥陀既有随机化现之身,于是《般舟》令观此相。
况《观经》明说阿弥陀佛身量无边,非是凡夫心力所及(此对凡夫心力,谓之无边,其实有边。亦如无量,其实有量。)
又云神通如意,于十方国变现自在,或现小身,丈六八尺。
又云若欲志心生西方者,先当观于丈六之像。
经既云像,验非彼土真实色身。
应知九品中说此土行者临命终时,遣化佛化观音化大势至,来迎此人,皆由初心未堪见大。
若生彼国,报法既转,复于莲华之中闻法受益,华开睹相,必是真身。
然下三品人及中品下生止云得见观音势至,洎中品中生及上三品人方云见佛。
是则八万相海,实难利见。
其犹天子之与冢宰冢宰易亲,天子难亲。
当知《观经》有日冰等观,接引初心,复有丈六之像令先观想,是故真佛高位可观。
《般舟经》中别无方便,直令观佛,傥唯胜相,则曷被初心?
故知三十二相即是弥陀变现之身,丈六之像,悉檀被物,其理必然。
又以《大本》浴池乃至《鼓音王》城用验彼佛身量非大者,安用细事而妨大途?
借使生身丈六而已,何假浴池广四万八千里乎?
斯是戏论,诚宜置之。
又《鼓音王经》说弥陀有母,名殊胜妙颜。
又有调达天魔等事。
此与《往生论》云彼国无有女人之名及《十疑论》云彼国无有魔邪之事,如何相反耶?
圆法师定《鼓音王》所说同《大论》云阿弥陀佛亦有不严净国土,如释迦佛国,此见甚善。
《妙宗钞》谓弥陀净土为惯习小机,说苦空无常法,故现于生身。
人所见,随现大小,无非尊特。
今问小机所见为化他权,为自行权?
若化他权者,则有隐实施权之义,何故《净名》记云彼土虽说小法,义亦唯大?
若自行权者,正同人所见,随现大小,无非尊特,何名生身耶?
又《妙宗》云人不以身大相多方为尊特,祇就不空妙观见耳。
今来何故又立顿观所显,须是身量相好,迥拔非常耶?
《般舟》岂非顿,何故但显三十二相耶?
又《妙宗》云观生身显藏尘相,此乃通人被别接,全非顿教始终圆观
且《般舟》三十二相及《观》丈六之像,莫不观生身显藏尘相耶?
若尔,则二经所说并是通教。
若谓顿观所见即是尊特者,且《解谤》又立圆教五品,顿伏五住,方见尊特,岂可池上之像不被初心,《般舟》之身非关始行耶?
须知顿观生身不疑,生身虽应相不同,顿乃法体无别。
又云若以智者教为规,则《观》纯,《华严》兼别。
纯杂不同,胜劣可见者,是何义欤?
且《华严》兼别,岂可以舍那为劣应乎?
《观》纯,岂可以生身为尊特乎?
应知《华严》别教所见尊特与不殊,但别教谓之修成,圆教谓之性具。
此乃教有权实,非干佛有胜劣。
《观》圆教虽纯一,身岂混同
无谓身胜故法胜,身劣故法劣。
法有兼独之义,身无纯杂之容。
增减之愆,不当斯责。
又以《华严》有初成正觉之言,便谓藏尘相好,须是分段生灭身者,此诚屈彼之甚也。
释迦分段之身,则有八斛舍利,未审藏尘相海有若干斛舍利耶?
《妙乐》云:「胜应之上,虽云生身,义同于法」。
斯指《华严》所说摩耶所生义同《大论》法性身佛,此身本是界外二土之身,虽现八相,而一一相中皆具八相。
是则生非定生,灭非定灭。
若有机感,则说《华严》尽未来际。
《法华》云:「常在灵鹫,即此身焉」。
故智者释「常在灵鹫」,谓实报土也。
及馀诸住处,谓有馀土也。
土既法性,身岂分段乎?
当知诸所谈前佛入灭,次佛补处,皆约分段生身而论。
故《法华》中授诸声闻八相记莂,皆是生身。
身子作佛,三十二相(《大论》中凡有数处说三十二相是生身佛。)灭度之后,舍利流布次坚满补处,非生身耶?
《观音授记》云:「阿弥陀佛寿命无量,百千万亿劫」。
当有终极灭度之后,观音菩萨次当补处,明相出时,于七宝菩提树下,成等正觉,号普光功德山王,国名众宝,阿弥陀佛国十倍。
此等事相,岂约法性身上论补处哉?
《妙宗》本立《观》八万相好便为尊特法性身佛,《解谤》却立《华严》藏尘相好须是分段生灭之身。
作是解者,莫不增《观》而减《华严》乎?
此说定非,举众所疑。
《解谤》云:荆溪释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类同《华严》一一相好与虚空等。
又《止观》解此文云:一一相好,皆是实相法界,具足无减。
身不尊崇,那言具足;
相非尊胜,不称无减(又若云生身即法,不即尊特,与而论之,幻有即空,夺而为论,外道断见。)
雪云:《华严》尊特、《法华》生身,虽现相好多少不同,莫不即是实相法界,具足无减,与虚空等。
若得《金錍》二遍之意,终不将少为多,以劣为胜。
前文已辨,今更喻之。
如大小波,湿体不异,同以波为湿体,则大小互融;
同以湿体为波,则大小各别。
二波常异,一体常同。
法身如湿体也,尊特如大波也,生身如小波也。
虽三而一,一不为合;
虽一而三,三不为散。
顺大师之意,祇合但取小波为喻。
如《解谤》云:「即一论三者,祇圆光一寻,三十二相,如来妙力,为三藏机,示有分齐,名为生身。
祇三十二相,如来妙力,为通入别机,示无分齐,名为尊特。
祇三十二相,如来妙力,为圆教机,示一一相,即是本性所具法门,名为法身(《解》书。)」。
今问:既以三十二相不用现大,即一论三者,还可以藏尘相不用现小,即一论三否?
若然者,必须云祇藏尘相,如来妙力,为三藏机,示有分齐,名为生身等。
若不然者,则尊特身但即法身,不即劣应。
如何说实相法界具足无减耶?
又如何就法身上说即一论三耶?
是知祇以三十二相,圆光一寻,不用现相令遍,又不许约性论遍,但云如来妙力,示无分齐者,无乃太妙乎?
《大论》云三十二相,是声闻法中小相,非摩诃衍中大相。
故知大相,须指藏尘。
小相唯有百福所严,大相由三智所显。
又复应知若修三智,非祇显尊特,亦能现劣应。
乃由果成,等彼百界,方能称性,施设万端。
故《止观》明别圆道品是修相法,若證中道,靡所不现。
又云中道明镜,本无诸相,无相而相者,妍丑由彼,多少任缘。
故知如来身密应现,胜劣须分,非谓三身祇是三十二相。
又云生身即法,不即尊特。
与而论之,幻有即空;
夺而为论,外道断见者,意谓法身须是有相。
若有相者即是尊特,若无相者便同小空,及以断见,此盖大师所解三身皆是有相。
如三十二相,本是应身;
不用现大,又是报身;
不须无相,亦是法身。
三身不分,一性何在?
今谓法身定无相(自受用同。),应身定有相(他受用同。),若其相即俱,相俱无相,又若据性德三身而论,斯则法身具应身之性。
良由法具,方有应身,非谓法性已有应相。
如摩尼珠具雨宝之性,性若不具,焉能雨乎?
非谓珠中,已有宝物。
若执此者,无有是处。
《灵味小亮》云:「生死之中,本有真神佛体,万德咸具而为烦恼所覆。
若能断惑,佛体自现」。
章安引古破云:「若言众生身中已有佛果,此则因中有果,食中有粪、童女有儿等」。
当知性德应身,尚无有相,况法身者乎?
经云「微妙净法身真相三十二」者,此叹全性起修,即法之应也。
若一向叹法如《华严经》云「如来非以相为体,但是无相寂灭法」。
若斥法身无相,便同小空者,非其义也。
且小乘偏空,犹如太虚,无现像之分。
大乘实理,犹如明镜,具现像之性。
所以法即应,故全无形而现形;
应即法,故举诸相而无相。
《妙宗》释「佛本无身无寿无量」云:「但无有相随情之三,非无性具微妙身等」。
是故真佛究竟一切净秽法门。
若一向无,何异小乘所證真理?
以此验知,大师实谓法身有相,盖言法身但无随情染碍之相,非无随智清净之相。
今问真佛微妙之身,秽之法,此与应佛为同,为异?
若同,何分真应?
若异,宁有净秽?
况智者显示法身非色质,非心智,强指法性为身,不迁不变为寿,法界虚空为量,安得谓真佛以一切净秽法门为身寿量乎?
遍寻山门诸祖教迹,莫不皆说法身无相。
龙树云:「诸佛法身,非阴入界若干种色」。
南岳云:「法身非染非净,非圣非凡,圆融平等,不可名目」。
智者云:「法身非色像身,非法门身」。
又云:「法身虚寂,岂有形声心识之可见闻知乎」。
章安云:「法身非色非声,非因非果」。
荆溪云:「若唯法身,应无垂世」。
此等诸说,莫是小乘真理乎?
外道断见乎?
故知法身是中道第一义谛,尚无真空之理,宁有净秽之法。
凡曰有相,皆是应身,此依众生变心所见。
变心若尽,应身亦亡。
故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矣。
仁岳顷年听次,常立法身无相,群学以为谬说,反谓不知理具之义。
后还江吴,谒诸讲肆,颇有击其节者。
又近读《高僧传》云:「生法师尝著《法身无色论》笼罩旧说,妙有渊旨。
而守文之徒,多生嫌嫉,与夺之声,纷然竞起」。
生公之论,盖天真也;
今之所议,盖祖述也。
天真由慧性所发,祖述以圣言为凭。
彼慧性而可嫉,此圣言而难夺。
昨《十谏书》未敢委陈,既谓兴谤,故兹分雪云耳。
已上五节,聊举大纲,虽《解书》有四十馀纸,分章为二十段,总摄要义,岂逾前文。
所删者唯诃责之辞,所通者皆教观之道。
虽云不让,诚愧直躬。
伏乞大师俯听狂言,少留精思。
念以仁岳志存为法,行匪沽名。
学不务于速成,义必求于至当。
岂纵凭虚之说,专行讪上之心。
僧嵩谈佛智无常,舌根先烂;
胜意拒贪欲是道,地狱生沦。
在实解而尚然,况欺诬之何若?
缅惟慈恕,洞察肺膺。
傥立理而稍长,冀回心而弥善,略椠《妙宗》之板,永赞仙方之书。
无以憎恶其人,便乃毁弃其法。
若复未谕尊命,恐乱大伦,则愿任彼绛纱,选一翘楚,暂临浙水,广会僧英,议三身之是非,定一场之胜负,群口无党,正理自彰
其或仁岳有堕扇之羞,伏望大师贻封杖之责。
不备。
门人仁岳书。
按:《岳阇黎雪谤书》,续藏经第一编第九五套第四册。
𠙆书跋 宋 · 张行成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四三、光绪《资州志》卷二八、《宋代蜀文辑存》卷四九
《方言》曰:「𠙆,倦也」。
丁度谓字或作「𠙏」。
司马相如云「穷极倦𠙆」,释云:「倦𠙆,疲惫也」。
盖乐其倦游,不希时用也。
按:《癸辛杂识》前集,学津讨原本。
乞更易虔州名称奏绍兴二十三年正月 宋 · 董德元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五、《宋会要辑稿》方域六之二五(第八册第七四一八页)
江西虔州,士大夫谓之虎头城,非佳名也。
《左氏传》曰:「女用贽以告虔」。
释云:「虔,钦也」。
又曰:「虔刘我边陲」。
释云:「虔,杀也」。
今虔之风俗,固有儒良美秀之家,以应虔钦之义;
而锥埋盗夺之习为多,又应杀虔之义。
州有十县,地广人稠,大抵嗜勇而好斗,轻生而敢死。
今天下之民举安矣,独此郡间有小警,臣意其各有以兆之。
欲乞去其不令之名,赐以美称,则不令之实自此而销。
属县有虔化,乞并更之。
知微 南宋 · 释慧空
崇宁乙酉此时节,情与无情同出生。
绍兴甲子时不移,情与无情同入灭。
一生一灭无欠馀,末上露些端的别。
通身手眼不奈何,谓是西归谤吾友。
乞与诸方拄杖头,黑黑明明三八九(原注:惠知微临迁寂,作圆相,中画只履,寄东山东山开见,问僧曰会么,僧云只履西归。东山叱之曰:汝埋没惠书记僧云和尚如何?东山将置头上,起身而立。僧罔措。东山曰苦。)
字说 北宋 · 宋祁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八、《宋景文集拾遗》卷一五
《高祖纪》:「七年春,令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
应劭注曰:「轻罪不至于髡,完其耏鬓,故曰耏。
古耏字从彡,发肤之意也。
杜林以为法度之字皆从寸,后改如是。
耐音若能」。
如淳曰:「耐,犹任也,任其事也」。
师古曰:「依应说,耏当音而,如说则音乃代反。
其义两通。
耏,谓颊旁毛也。
彡,毛发貌」。
予以颜氏之说似不审应音,及误引许慎《说文》,不了其义,更有两通之语。
且耏无而音,止于乃代一音耳。
案,古者能字皆作耐字,亦取堪任其事之意。
后世以鳖三足之能为能,故今人书能无有作耐字者。
应云耐音若能,此能鳖乃是三足能之能,能耐自然声近矣,本不为而音也。
颜氏云「耏谓颊旁毛」。
案,《说文》自训而字为颊毛耳,象毛之形。
至耏字,直释云罪不至髡。
则颜氏谬应意而误《说文》,其失明矣。
后听角行 元初 · 郝经
丁未冬十有一月,汉上赵先生仁甫宿于余家之蜩壳庵。霜清月冷,角声寥亮,乃作听角行以赠其行。近在仪真,每闻角声,因思向来卒章四句:「江上旧梅花,今夜落谁家?楼头有恨知何事,牵住青空几缕霞。」便有江城羁留之兆。故作《后听角行》以自释云
燕南壮士江城客,孤馆无眠心已折。
那堪夜夜闻角声,怨曲悲凉更幽咽。
一喷牵残杨柳风,五更吹落梅花月。
霜天裂却浮云散,雁行断尽疏星接。
馀音眇眇渡江去,依稀似向愁人说。
劝君且莫多叹嗟,家人恨杀生离别。
可怜辛苦为谁来,彫尽朱颜头半白。
万绪千端都上心,一寸肝肠能几截。
当时听角送南人,南人吹角不送人。
不如睡著东风恶,拍枕江声总不闻。